公示
时间:2024-09-30 15:50:00 发布来源: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19日至9月28日,内蒙古自治区安委办组织第三方机构对锡林郭勒盟非煤矿山开展了安全生产评估督导检查工作,经检查并根据《关于印发〈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通知》(矿安〔2022〕88号)判定,锡林郭勒盟非煤矿山企业存在2项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一是内蒙古玉龙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西乌珠穆沁旗花敖包特银铅矿1#副井822分段、新5#井705中段部分人员作业区域未设置监测监控系统、人员定位系统、通信联络系统;二是内蒙古兴业集团融冠矿业有限公司一采区采矿改扩建工程926中段矿块回采采用无底柱分段崩落法,未按照设计要求的采准切割工程布置人行通风天井(2.0m×2.5m)。
现依据《锡林郭勒盟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
<锡林郭勒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的通知》(锡安委会〔2017〕24号)文件要求进行公示。
锡林郭勒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办法>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