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关于对锡林郭勒盟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 |||
索引号:76105512-9/2022-00117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建议提案办理 | ||
概述:关于对锡林郭勒盟十四届一次会议提案 第0137号提案的答复 | |||
成文日期:2022-11-07 00:00:00 | 公开日期:2022-11-07 11:12:25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孙德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节庆期间在城市区域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盟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监督检查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全盟现无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只涉及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和零售店(点)。今年以来,盟应急管理局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关于开展2022年上半年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内应急字〔2022〕33号)要求,不断强化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印发《2022年上半年全盟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执法检查工作方案》,对全盟19家烟花爆竹批发企业开展“全覆盖”督导检查,并随机抽查5家烟花爆竹零售店,共排查安全隐患问题54项,行政处罚3.79万元。
接下来,盟应急管理局将按照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和盟委、行署的相关要求,继续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监督检查力度,深入排查治理企业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确保全盟烟花爆竹领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