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行 政 处 罚 公 示 | |||
索引号:/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行政处罚 | ||
概述:行 政 处 罚 公 示 | |||
成文日期:2023-02-09 16:59:08 | 公开日期:2023-02-09 16:59:08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2年11月21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对温州二井建设有限公司驻太仆寺旗丰泰矿业有限公司项目部开展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项目部存在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项目部领导未按照规定填写带班下井交接班记录,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八条第四款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十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四)项和《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4号)第二十条的规定,对该项目部给予警告,合计处人民币40000.00元(肆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