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行 政 处 罚 公 示 | |||
索引号:76105512-9/2023-00003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行政职权 | ||
概述:行 政 处 罚 公 示 | |||
成文日期:2023-02-10 17:08:51 | 公开日期:2023-02-10 17:08:51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2023年1月2日,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对创一新材料(内蒙古)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在检查中发现该公司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其行为违反了《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9号)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对该公司处人民币20000.00元(贰万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执法公示的相关规定对该企业的行政处罚向社会公示。
锡林郭勒盟应急管理局
2023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