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盟应急管理局进一步部署对自然灾害 和事故分级应对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的学习贯彻落实 | |||
索引号:76105512-9/2023-00001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业务工作 | ||
概述:盟应急管理局进一步部署对自然灾害 和事故分级应对实施办法等制度性文件 的学习贯彻落实 | |||
成文日期:2023-01-16 17:28:24 | 公开日期:2023-01-16 17:28:24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为进一步加强对《内蒙古自治区自然灾害和事故分级应对实施办法》、《内蒙古自治区灾害事故信息报告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安全事故和其他事件分类调查处理导则》、《关于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工作的通知》四个制度性文件的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确保全盟应急管理系统切实提高思想认识,深入领会文件精神,精准把握自治区对生产安全事故及其他相关事件分类调查处理的基本原则,做到科学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锡盟应急管理局专门安排部署了四个制度性文件的贯彻落实,明确要求各旗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组织开展专题培训学习,做到“四有四落实”,即学习有组织、有计划、有记录、有总结,确保学习内容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地点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