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解读 | |||
索引号:76105512-9/2023-00004 | 发文字号:——— | ||
发文机构:应急管理局 | 信息分类:政策解读 | ||
概述:《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解读 | |||
成文日期:2023-03-30 00:00:00 | 公开日期:2023-03-30 10:36:56 | 废止日期:——— | 有 效 性:有效 |
一、文件出台背景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盟行署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要求,按照锡林郭勒盟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专项工作办公室《关于组织编制2023年度第一批次“双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的通知》(锡商改办字〔2023〕2号)文件要求,盟应急管理局制定了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对能合并的检查事项尽可能合并,对能与其他部门联合检查的事项尽可能联合,且对检查对象、检查内容、抽查时间、抽查比例频次进行了具体明确。
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建立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重要意义和总体目标,根据实际情况,加强领导,组织人员认真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坚持“强监管”与“减干扰”有机结合,推进日常监管全部采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常态化。
(二)强化责任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责任意识,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实现执法检查的公平、有效、透明。
(三)严格抽查纪律。在开展“双随机”工作中执法人员要加强规范执法意识,依法、依规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检查,不得无故影响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四)认真总结经验。要加强监管工作力度,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公示。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提高,完善监管机制,进一步提高“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原文地址:http://yjglj.xlgl.gov.cn/yjglj/bmwj/9cef0df8845441e88580c4638a6f5426/index.shtml